政策:大学认识到作为一个社区的成员使用名称除了他们的法律名称来标识自己。只要使用这个不同的名称不是为了歪曲或法定名称是大学所要求的业务,政策或法律需要,大学承认,尽可能将使用“首选名称”。分阶段实施过程将被用来实现这一目标,初步安排生产网站上可以找到在这里。
任何学生,在职或退休的教师或工作人员,或校友可以选择确定自己在大学的信息系统首选的名字除了人的法律名称。然而,不当使用首选名称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避免法律义务或歪曲和优先的名字不符合大学的政策,如果适用,学生行为准则可能会否认。大学有权不接受首选名称如果它被认为是不合适的,包括一个首选名称庸俗,攻势,幻想,或与另一个人产生了困惑。 |
定义: 法律名称:名称给出个人出生时,出现在出生证明被政府或其他法律实体,或结婚证书上的名称或政府发行的文档(例如,法院命令)一个合法的名称更改记录。
喜欢的名字:个人的名字希望为人所知,然而,只有名字可能指定为首选的名字。 例子:
- 缩短版本的完整法律名称可以使用(例如,凯瑟琳·琼斯猫琼斯。)
- 可以使用首字母(詹姆斯•克雷格·纳尔逊J.C. Nelson)
- 不同的名字比法律的名字可以使用克里斯蒂·摩尔(David Mo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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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人或部门提供业务支持的信息系统,并负责数据维护和控制方法将首选名称更改,如果合适。以下部门负责定期审计横幅系统,确保与这一政策首选名字相称:注册(学生)、人力资源(教职员工),和大学发展(校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