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自由法案处理
总结
《密歇根州信息自由法》(“FOIA”或“法令”)第1节规定,“本州的公共政策是,除被监禁在州或地方惩教设施的人外,所有人都有权获得与本法一致的有关政府事务和代表他们的公职人员和公共雇员的官方行为的充分和完整的信息。”应告知人民,使他们充分参与民主进程。”1为此目的,所有人(囚犯除外)都可以向公共机构提出《信息自由法》要求。申请人只需向公共机构的《信息自由法》办公室(或协调员)提交书面请求,公共机构将开始处理其请求。2
公共机构在最初的回应中,将在法规允许的时间范围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批准请求、部分批准请求、拒绝请求、通知请求人需要额外的时间、要求在进一步处理之前缴纳费用保证金,或通知请求人所要求的公共记录尚未得到充分描述。
如果请求被拒绝或部分被拒绝,公共机构将解释为什么没有公布公共记录,并告知请求人他或她的质疑和上诉选择。
如果处理申请需要大量公共机构员工的时间和资源,则需要缴纳押金。公共机构应将估计费用通知请求方,并就完成请求处理所需的时间提供不具约束力的、尽最大努力的估计。在进一步处理请求后,公共机构可能会确定处理请求的成本显著小于或大于估计成本。如果是这种情况,公共机构将通知请求人,允许请求人决定是否以及如何继续处理请求。
在公共机构收到要求的保证金后,它将尽一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公共记录。然而,请求者必须明白,在任何给定的时间,公共主体都在处理多个请求,不能将所有时间都用于一个特定的请求。公共机构将只在最有可能的地点搜索响应性公共记录。根据《信息自由法》,公共机构不需要搜索其保存的每一份记录,以发现可能与特定请求有关的材料。
如果请求人认为他或她被错误地拒绝了响应性公共记录,他或她可以向公共机构负责人上诉或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申请人认为公共机构要求的费用超过了程序和准则所允许的金额,他或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者也可以随时与信息自由办公室联系,就其请求的处理提出任何问题。
以下是详细的程序和指南。
1M.C.L.A. 15.231。
2为本程序和指南的目的,口头要求提供信息不属于《信息自由法》要求。如果公共机构雇员收到口头索取资料的要求,而他知道该等资料可在公共机构的网站上查阅,该雇员会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将该公共机构的网站地址告知索取者。
程序及指引